您正在浏览:主页 > 传奇网页游戏 > 电信诈骗的特点及原因分析
作者:网页游戏公益服 来源:http://www.banruo.net 时间:2021-01-22 00:57
从诈骗实施手段、运营商技术角度、国家立法角度、民众心理层面,深入探讨电信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,客观分析电信诈骗态势猖獗的原因及防范诈骗中存在的困难。电信诈骗的特点有诈骗类型多样化、诈骗手段隐蔽化、诈骗技术科技化等。原因有犯罪成本低收益大、运营商监管不力、国家立法滞后、个人信息泄露、民众自我防范意识薄弱等。而电信诈骗往往涉案金额较大,造成的社会影响较为恶劣。学术界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特点和对策研究甚少,公安部门在电信诈骗案的防范宣传上收效甚微,侦查系统薄弱,执法机关的打击难度大,破案率低,更加助长了该类案件的发展势头。因此,深入分析电信诈骗的特点及原因,防范和打击各类电信诈骗已成为政法机关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课题。 自20世纪以来, 我国的金融业、电信通讯和互联网迅速发展, 使得电信诈骗犯罪产生并蔓延开来。特别是近几年来,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和普及,诈骗分子通过手机、电话、短信、微信、QQ等方式传播钓鱼网址;群发中奖、积分兑换等虚假消息诱骗手机用户套取个人信息并最终盗取钱财。此外运用如伪基站、任意显号软件、电台等高科技手段实施诈骗的案例接连出现。清华大学某教授,被冒充公检法电信人员诈骗人民币1760万元; 山东省临沂市的王建收到一份顶着“表弟”名义的假账户更换手机号码的短信而损失了5万元;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徐玉玉更因学费被骗而伤心欲绝,导致心脏骤停,不幸离世。据报道,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立案59万起,造成经济损失222亿。诈骗分子的触角已经延伸到全国各地,并且具有诈骗手段多样化、诈骗手段隐蔽化、诈骗技术科技化、涉案金额较大等特点,造成的社会影响较为恶劣。如今,电信诈骗已成为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。 在关于电信诈骗的线上及实地问卷调查中,超过90%的民众都遭遇过电信诈骗,其中受害群体涉及各阶层。其主要群体有:妇女、老人、低学历者、农村人、个体工商户、网民和具有不良企图的人员,但也不乏上班族、公司高管甚至大学教授。从性别上看,女性受骗率为67.32%;从年龄上看,中老年人超过70%。从诈骗案例发生地来看,诈骗多发生于广东、福建、浙江等沿海地区。从诈骗手段来看,由于现代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,通过网络媒介实施诈骗的比例高达65.87%,利用固定电话犯案的占31.96%。 近年来,电信诈骗的案例层出不穷。2013年至今,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十起,被骗百万元以上的案件上千起[1]。2016年1至11月,全国共阻截、清理涉案银行账户60余万个,关停涉案电话号码80余万个;共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.3万起,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.2万人[2]。电信诈骗案件侦破难度大、破获成功率低,研究应对政策应先深入分析其特点和成因。 一、电信诈骗的特点分析 (一)诈骗类型多样化 1、手段多样化 据公安部通报,截至目前常见的电信诈骗形式超过50种。按诈骗工具分类有手机、电话、聊天软件、网络电话等。按诈骗内容分类有冒充诈骗对象的亲属以“患重病”、“急借钱”为由进行诈骗;假冒海外代购诈骗;热播节目中奖诈骗;冒充公检法以受骗对象涉嫌犯罪为由诈骗;假冒银行、税务机关等工作人员以“退税交税”“保险金”“转账手续费”的形式诈骗;发布假冒银行、行政部门的钓鱼网址套取银行账户和密码实施诈骗;传播带有木马病毒的二维码骗取个人信息进行针对性诈骗等。 2、更新蔓延病毒化 诈骗模板多,点子翻新快。冒充亲属、假冒工作人员、介绍对象或职位、群发虚假中奖信息等已经成为犯罪分子为实施诈骗所编造的“固有模板”。这些“套路化”的诈骗手段本已是花样繁多,如今出现的专门策划设计诈骗手段的点子公司更是令人防不胜防。作案人为了使诈骗手段更多样、科学技术更新颖、实施过程更隐蔽,特意寻求非法的点子策划公司,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出谋划策,导致诈骗活动的手段不断翻新[3]。 不法分子使用的通信工具和设备日新月异,用来实施诈骗的科技手段也是日益科技化、高智商化。而随着社会的发展,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、不透明性将诈骗过程实施得更加隐蔽和轻易。今后,电信诈骗手段还会“紧随信息交替更迭的脚步”,“与时俱进”。而不少“升级”后的诈骗手法一经出现就被大肆利用,且诈骗分子对从境外传入的诈骗手段“触类旁通”、“举一反三”,迅速使其本土化,从而新型诈骗技术如病毒般蔓延。 3、趋向国际化 跨境犯罪呈增长趋势。罪犯利用国际间计算机联网的现状,运用不断更新的专业技术,如VPN代理上网,实施跨国跨境犯罪。既有犯罪分子在境内对境外人员实施诈骗,也有境外犯罪分子对境内人员进行诈骗,还有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[4]。打击跨境犯罪要同时确定好犯罪地点、具有管辖权的法院、各国司法制度的差距等众多问题,成本和难度巨大。 (二)诈骗手段隐蔽化 1、身份隐蔽,犯罪黑数高 罪犯利用网络隐藏自己的身份和行踪,不与受害人正面接触,其体貌特征不被暴露。犯罪行为结束后一般不会对信息载体产生物理损坏,甚至不会留下痕迹。徐玉玉事件中的p骗电话是以171开头的虚拟运营商号段,此号段没有严格实行手机实名制,频繁地被罪犯利用。诈骗分子事后扔掉电话卡,使执法侦破无从下手。罪犯也常用伪造的证件、盗用或高价购买他人证件办理银行账户提供给受害者。诈骗分子的身份隐蔽性高使得电信诈骗犯罪黑数较高。据调研,目前发现的网络犯罪和未发现的犯罪之比为1:10。 2、作案场所不定,易于流窜 电信诈骗不具有物理的可以感知的场所,没有可供实地侦察和取证的的犯罪现场,且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。作案团伙的组织形式集团化,其核心窝点十分隐蔽,但其具体实施犯罪的窝点会随着诈骗的进展不断更换。由于诈骗受众可以分布在全国各地,因此为了逃避追捕,罪犯往往选择流窜作案,地点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使得侦查人员经常扑空。 3、信息不对称,骗取信任 诈骗分子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,将自己隐藏在高科技和复杂流程的外衣下,利用受骗者对现代通信技术了解不充分,对中奖兑奖、补贴退税等程序的不熟悉,假冒知情人骗取受骗者的信任和配合,让其完全听从自己的指挥。 4、信息轰炸隐藏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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